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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会+法院”帮货车司机维权

发表于 2023-3-22 20:24: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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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院,维权就是快,感谢红寺堡区总工会为我讨回公道。”在收到2万元执行款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货车司机老杨高兴地说。
2020年7月,业主丁某找老杨为其在工地驾驶双桥车,自2020年7月27日至同年10月28日,共计劳务3个月。工程结束后,老杨多次要求丁某结算工资,丁某始终推诿不予结算。2021年2月20日,老杨通过微信将工资结算单发给丁某,丁某予以认可。老杨到丁某家中进行结算,丁某却提出了不同的工资计算主张,二人发生了劳务纠纷。之后,老杨多次找丁某讨要工钱,丁某均拒绝。
2022年9月,老杨向红寺堡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红寺堡区总工会接到申请后,委托其会法律援助中心启用“工会+法院”维权手段。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调查后认为,双方形成了典型的劳务合同关系,老杨向丁某主张劳务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红寺堡区总工会和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强强联手,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中宁县人民法院认为,丁、杨俩人的纠纷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并不是劳动合同纠纷,不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才提起诉讼,所以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中宁县人民法院对老杨关于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丁某向老杨支付劳务费共计20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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