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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当“托儿”需担责

发表于 2023-4-8 21:05: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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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刘琪   文字/陈婉扬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出现一种“网红医美医院”,藏身于写字楼,甚至连门头招牌都没有,不打广告,也不借助美容美发等渠道揽客,而是凭借“网红引流”、图文“种草”,刻意规避广告监管。(据《经济参考报》4月4日报道)
医美整形本质上是一种医疗行为,其风险不言而喻。“网红引流”、图文“种草”进行营销,刻意淡化医美手术的潜在风险,对消费者不负责,也不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但监管的难点在于,“网红”以个人体验做推荐,处于广告与内容分享的中间地带,监管缺乏执法依据,取证也有难度。
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或将有效破解这一监管难题。《办法》明确,如果主播以个人名义推荐推销商品和服务,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图文“种草”也需显著标明“广告”。相关监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及时出手,加大整治力度,与平台方共同清理“托儿”们的虚假宣传“软文”,整治医美行业乱象,使其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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