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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应成共识

发表于 2023-5-6 14:09: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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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应成共识

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5月4日《深圳特区报》)

城市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路边摊”,是一座城市最有烟火气的地方。一方面,“路边摊”的东西物美价廉,大大方便了市民的生活,同时作为低门槛的创业形式,“路边摊”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也让城市充满了人情味。不过,“路边摊”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因为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有损市容等问题,“路边摊”一度被许多地方明令禁止。一些小贩和城管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矛盾冲突时有发生。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自古有之的正当职业,也是一些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一刀切禁止“路边摊”,未免不近情理。再者,一律禁止摆摊设点,这样的城市固然看上去光鲜,却不免呆头呆脑,少了烟火气息,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城市管理,不能只看“面子”,更要注重“里子”;不能只顾有关部门管理方便,而应站在公众的角度,致力于让市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正如2017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适应城市发展。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原有“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此举正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

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深圳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今年1月30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将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今年2月16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近年来商务部积极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让修鞋、配钥匙等“小修小补”规范有序回归百姓生活,使居民生活消费更便利。网友对此纷纷点赞,就喜欢这种烟火气。期待能有更多地方重新审视和改进城市管理模式,推动以“小修小补”为代表的“路边摊”规范有序回归,成为城市烟火气的民生底色。

当然,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不能一放了之。摊贩经营场所如何划定,如何厘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细则,兼顾居民生活需求和城市管理秩序。(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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