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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10条措施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发表于 2023-5-9 14:39: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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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讯(记者王玉华)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发展贯通促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推进人才链赋能产业链。

根据该通知,我市将从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评价、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双向贯通等三个方面,推出10条措施加强职业发展贯通促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

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已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鼓励企事业单位对于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应职称兑现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取得相应职称的,可以由所在单位在“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每年认定40个专业科目培训学时,连续认定3年。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评价。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直接认定职业技能等级。已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领域,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且为单位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等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分别直接认定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不受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支持从事技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评价并取得相应证书,符合条件的,享受《关于开展技能兴淄行动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确定的相关技能人才补贴、待遇。支持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平台项目建设、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评价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由所在单位在“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每年认定40个专业科目培训学时,连续认定3年。

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双向贯通。授权重点产业链企业组建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密集、人事管理规范、有意愿且具备承接能力的本市2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授权组建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企业内部相关职称评审工作。企业拟组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企业拟组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向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开展“一评两证”工作试点。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贯通评价方式方法,在授权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且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本市2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探索“一评两证”工作试点,企业人才参加本单位一次评审,通过后可以同时获得职称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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