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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私吞超载“罚款”,辞退就完了

发表于 2023-5-22 14:55: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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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辅警私吞超载“罚款”,辞退就完了?

私造私吞超载罚款的辅警究竟是怎么招、怎么管的?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处罚权,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吗?既然招进来的人“犯了事”,主管部门就得承担应有的监管之责,就应对承担这份责任的人严肃问责。

真没想到,超载罚款竟可以这样“操作”。

近日,货车司机王先生驾车通过湖南临湘市的桃林超限超载检测站时,有检测站工作人员称他的车辆超载,要求缴纳罚款200元。缴费时,该工作人员先是说办公室的收款机坏了,然后问王先生是否有现金。得到否定回答之后,又让王先生把钱通过微信转给他,说是代缴罚款。转完钱之后,王先生却发现事情不大对头。自己被罚了200元,可收到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仅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没有罚款。上交管12123平台查询也发现,在此次“超载”的违法记录中,缴款数额为0元。

幸亏王先生是一个细心且较真的人。如果他像不少被罚惯了的同行那样,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打热线投诉,那么,不仅莫名其妙的超载罚款不会被追回,涉嫌私造私吞罚款的涉事工作人员也不会被发现。

被投诉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的反应很有意思。先是涉事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王先生,貌似诚恳地给他道歉,向他发起200元转账,并希望他能撤销投诉。看王先生拒收“退款”态度强硬,临湘交警大队的人又主动联系他,退还了200元“罚款”,并告诉他:涉事工作人员是一名辅警,已被辞退。

对这一处理结果,王先生表示认可,可围观者并不买账。

一者,这么处理也太“便宜”涉事辅警了。就算涉事工作人员只是一个辅警,在工作过程中,他也属于公职人员。这样一个人,虽看似很“卑微”,实际上却很不“简单”。如果管控不到位,他可能就会不守规矩,利用公职人员的身份胡作非为。王先生碰上的这个辅警显然就是这样的人。光天化日之下,涉事辅警明目张胆地打超载罚款的歪主意,先以收款机坏了为由索要现金,未遂之后又让当事司机把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假公济私之心昭然若揭。“操作”得这么“溜”,这么若无其事,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涉事辅警是一个“老手”,这样的事他已做了不止一次。这样一个人,可能已涉嫌渎职罪、贪污罪、受贿罪,不应不加深究,一辞了之。

二者,这么处理,有关部门有甩锅之嫌。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行为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从这个角度看,当地交警部门恐怕难辞其咎。私造私吞超载罚款的辅警究竟是怎么招、怎么管的?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处罚权,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吗?既然招进来的人“犯了事”,主管部门就得承担应有的监管之责,就应对承担这份责任的人严肃问责。

更何况,种种迹象显示,涉事辅警似乎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道路安全法明确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王先生收到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仅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没有罚款。这说明,在当地,无论是有关执法人员还是相关检测系统,都没有对相关法律给予应有的尊重。(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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