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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连查成品油走私案 据称每吨差价约1500元

发表于 2011-6-10 11:30: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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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连查成品油走私案

走私油多为境外渔业免税、补贴油,据称与国内柴油每吨差价约1500元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 钟晶晶)记者昨日从各地海关获悉,4月下旬以来,东南沿海各海关接连查处数宗成品油走私大案。据称,这些油与国内成品油每吨差价约1500元,走私获利空间较大。

杭州海关披露,4月底打掉从海上走私成品油的走私犯罪团伙,查获走私柴油11000吨,案值1.06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000万元。5月1日至20日,汕头和拱北海关也分别查获数起走私“白油”和“红油”的案件。

据了解,走私油中“红油”是指香港地区专门用于工厂、船舶并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走私者运入境后滤色出售给工地或者渔船。台湾当地渔船补贴用油呈现淡蓝色,称之为“蓝油”。重油是指用作蒸汽锅炉及各种加热炉的燃料油,在香港免税。“白油”主要来自台湾和东南亚地区。这些补贴、免税的油与内地市场存在显著差价。

据跟踪国内外油品市场机构易贸资讯的监测,这些免税的柴油走私价与目前国内柴油差价大概在1500元每吨左右。易贸资讯分析师廖凯舜表示,我国成品油税收大约在油价的三分之一左右,对渔业用油也没有免税之说,一般是油价调整时给渔业相应的补贴。

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继从6%调整到2%之后,再从2%下调至1%,目前柴油的增值税率是17%,另外还从量征收消费税,每升0.8元。

■ 链接

近期走私一览

5月1日晚,汕头海关缴获涉嫌走私“白油”501.32吨,估值435万元。

5月10日,拱北海关连续查获3起“红油”走私案件,查扣“红油”约80吨,案值约55万元。

5月20日,拱北海关在伶仃海面查扣走私重油及“红油”共120吨,案值61.2万元,涉税20.3万元。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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