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房荒永远是相对而言的。著名作家张恨水先生在解放前就说过这么一句很精辟的话:“所谓房荒,只是荒了大多数人,却有极少数人反有房多照顾不过来的痛苦。”还有另外一位著名作家柯灵先生在解放前也说过:“其实何尝有房荒,平民虽立锥无地,而达官贵客巨宅连云,所荒的,是平民没有金条而已。”解放前的广州,就跟张恨水、柯灵等人描述的一模一样:一方面是多数人租不起房更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是少数有钱或有权者坐拥大批豪宅,住不完就让它空着。广州市政府为了缓解房荒,曾经下狠手打击过空置房。
当时打击空置房的手段是这样的:空置房必须出租,超过合理使用面积的房屋也必须出租,而且出租期间不能抬租,不能加租,不能变相加租,不能借口翻建赶走房客,否则必须支付房客搬家费。如果自恃有钱,拒绝将空置房出租,则政府可以推平其房屋,拍卖其土地。
请不要批评民国政府不懂得尊重物权,当时广州所采取的强硬手段,现在仍然被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私人财产很受重视的一些西方国家使用着,而且效果非凡。例如在荷兰,房屋只要闲置一年以上,政府就可以安排无房户免费入住;在法国,房屋闲置一年,政府会处以房价10%的罚款,闲置两年,再处以房价12.5%的罚款;在瑞典,空置房会被政府推倒,或者直接征收为公共租赁房;在丹麦,住房闲置时间超过两个月,政府就会强迫其房主免费出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会远远低于中国、房租占收入的比例也远远低于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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