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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失信企业一次“重生”的机会

发表于 2023-6-8 15:07: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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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婉扬

从今年3月份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截至5月份,山东法院共办理退出失信案件20245件,将16415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为相关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据《经济日报》6月6日报道)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如今,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信用已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各类场景,成为了企业发展壮大的刚需。企业一旦失信,诸多联合惩戒措施将使失信人、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些措施以其有效性、联动性、系统性,促使更多经营主体主动提高诚信经营的水平,强化守信践诺的意识,从而维护了市场秩序。

要惩戒失信,当然也要鼓励纠错,给一些轻微非恶意失信者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近年来,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面临着严峻考验。企业经营者的任一决策失误,就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使企业破产、出现失信情况。对部分有发展前景、有能力、有信用的失信企业,若简单粗暴地“一棍打死”,只能让其发展进入恶性循环,失去偿债能力。这不仅对债权人无益,也会给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隐患。

专项活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不乏这样的企业:比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不缺供应商,但处于失信状态,无法参与项目投标的行业龙头;因失信情况导致计划投资100亿元的合作项目搁浅的企业……山东法院主动作为,因企制宜、一案一策,例如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主动引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恢复生产;或运用宽限期制度,帮助有履行能力和意愿的企业避免信用受损……如此种种,抓住了失信企业和债权人的核心需求,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实质上化解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减负”,最终取得了多赢的良好效果。

在依法有序的前提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对失信企业坚持应退尽退、应帮尽帮、需惩则惩,让一批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得以“重生”,再入正轨,为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凸显出“失信惩戒是手段,不是目的”的理念,提振了经营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相信这样的努力将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当地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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