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原标题:“博主探店”亟待厘清法律边界
最近,上海的王先生在网络某平台刷到一家高端饭店的探店短视频,号称花费700多元就可以“打卡”高端海鲜自助餐。心动的王先生按照探店博主的推荐来到店里消费,却发现视频里诱人的牡丹虾、鳌虾压根就没有,帝王蟹和波士顿龙虾也是大大缩水,只有一些“边角料”限量供应,一对一的高质量服务更是不存在。
诚实守信是法治社会最基本底线,既是为人处世之本,也是经商兴业之道。博主探店连接消费者和实体商家,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让食客借助视频推介来正确选择消费和有效“避坑”。一方面,对商家的经营与服务也不失为现场监督,既替商家作口碑宣传,也可倒逼商家自律精进;另一方面,对博主更不乏扩大粉丝、收获流量、提升知名度的“变现”效应。
矫正博主探店关键是要摒弃虚假成分,给探店行为以明确清晰的法律定性。鉴于商家经营活动的常态化,而博主的身份和探店却未必能精准反映出商家经营现状,这就使得探店极易处于不确定性,难保其真实性。故此,明确厘清探店试吃属广告行为的边界至关重要。《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经验分享等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借探店损害商家利益,则涉嫌侵害商家名誉权,类似情况需依法评判。探店博主就其真实感受发表客观、真实的言论,无可厚非。但如果其发表的内容严重失实,并具有侮辱、严重贬损的性质,给商家造成损失,可能就需承担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张玉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