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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公司出台文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重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和办结时限,明确了牵头、督促、配合部门,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文件中要求:一是将《若干规定》纳入公司章程,建立贯彻落实制度;二是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三是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办法,每年向上级部门报告决策情况;四是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厂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管理办法;六是制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七是公司领导人员按年度向公司纪委、企业监事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八是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九是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十是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公司领导人员考察、考核、任免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十一是企业监事会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情况;十二是加强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三是公司纪委每年对所管辖的公司领导人员执行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出评估,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胡鸣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