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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戴“有色眼镜”选人才

发表于 2023-7-20 14:54: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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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莫戴“有色眼镜”选人才

雷厉风行、直来直去,敢于碰硬、能打胜仗……电视剧《亮剑》中的李云龙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领导却戴着“有色眼镜”选人用人,对个性鲜明、优点突出、缺点明显的“李云龙”式干部区别对待,尤其对“犯过错”的不敢用,对“受处分”的更是不予考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稳定性。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犯错误、违规定理所应当要被问责、受惩处,以此彰显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严肃性。但是,个别单位领导只看重“惩前毖后”的震慑作用,却忽视了“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不能以包容的心态、辩证的思维、发展的眼光看待“有瑕疵”的干部。

“荆岫之玉,必含纤瑕;骊龙之珠,亦有微颣。”对待人才不能求全责备,使用干部同样需要建立容错机制,真正让“受挫折”的敢于“再扛重任”,让“犯过错”的能够“重拾信心”,让“背处分”的主动“再立新功”。解放战争中,粟裕在泗县、南麻和临朐战斗中打了几次败仗,但是党中央没有责备与怪罪,反而继续让其指挥华东野战军,最终率军取得了几次大战役的胜利。

当然,容错不等于无底线宽容,关键是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不能”还是“严禁”,严格区分失误与错误、违纪与违法的界线。对那些主观态度消极、有错不改、恣意妄为,甚至不作为、乱作为者,要依规严肃处理。如此,方能立起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形成愿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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