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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荣誉面前党员不必谦让
“荣誉”是什么?我认为荣誉是社会对一个人作出比别人更大更多贡献的赞誉,因此对荣誉不存在什么“相互谦让”的问题,至于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僧多粥少需要平衡,这就需要组织上根据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取舍,取决与领导者的能力。不能把党员获取荣誉与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混为一谈,不能把“荣誉”视为私利,也不能把“荣誉”视为某种给予,私利可以拒绝,给予可以不接受,而荣誉不可能,也不应该受到个人意志左右。
荣誉能“谦让”吗 ?评先树优,目的是为了树立标杆,在社会上起示范作用,让更多人学习和效仿,使有更多的人进入先进行列,由此来促进事业进步。如果人人面对荣誉都是“谦让”,似乎都高风亮节了,先进模范人物也就没有了。没有了标杆,让人们学习谁呢?
反过来说,荣誉是有标准的,应该是谁够标准、谁最优秀,奖励给谁,这不是个人之间相互谦让的事。如果把荣誉让给达不到标准的人,先进模范人物就不具有先进性了。荣誉名不符实,会导致荣誉失去公信力。获得荣誉,也是党员的权利,放弃还是不放弃这个权利与道德无关。
在工作中,广大党员喊出了“唯‘星’必摘,唯‘星’必夺”的口号,冲锋在前,争创佳绩。这“星”那“旗”,说到家就是各种荣誉,如果党员你推我让,让“星”“旗”花落他家,那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岂不成了空话。
总之,党员谦让荣誉,弊大于利,显而易见。所以,面对荣誉,党员应坦然接受,不必谦让。(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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