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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9月5日,天津市总工会制定出台《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区级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区级工会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巩固拓展“区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成效,锚定“五强”目标,推进区级工会工作系统化、长效化、常态化发展。
《指导意见》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制定经过4个月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广泛征询16个区总工会的意见建议,以及市委有关部门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全总工作要求和天津工会工作实际,涉及工作内容具有权威性、系统性、普遍性、规范性。其中,《指导意见》包括突出政治引领、建强组织体系、建优工会阵地、健全制度机制、突出作用发挥、完善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25项具体内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对照全总“五强”目标和市总工会“八条”措施,涵盖政治引领强、组织功能强、服务阵地强、制度机制强、作用发挥强等5个方面的30项内容。
《指导意见》在建优职工服务阵地方面,要求探索区企融合共谋发展新模式,整合区级工会和属地企业、驻津央企资源,建立力量共用、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的职工服务阵地服务机制,着力实现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共建共享共用。在突出作用发挥方面,要求加强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提高站点覆盖率、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持续落实好住院慰问、大病救助、持卡会员专享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集中组织市、区两级工会机关干部落实“我和一线劳动者在一起”工作制度。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每月至少用一天时间与一线劳动者融在一起、干在一起,增强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本领,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服务就在眼前。
(天津工人报记者王洪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