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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联合督办跨境电诈释放强烈信号
9月11日晚,此前被骗至缅甸的中国科学院博士张某通过其微博账号表示,已于9月5日回国,目前人在西安。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呼吁“写篇文说说经过!警惕更多可能的受害者”,反映出公众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度关注。
犯罪分子以高薪工作机会为饵吸引受害人上当、以迂回路线将受害者一步步骗至电诈园区、受害者进入园区后被强迫进行诈骗活动……张某的遭遇具有一定典型性,也折射出当前电诈犯罪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黑灰产犯罪境外化等新变化和新特点。因此,有效遏制跨境电诈持续多发高发势头,整合多方资源,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至关重要。
2016年《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明确要求,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之后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21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就是为了加强各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前期联合督办两批8起案件的基础上,近期再次联合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笔者看来,释放了三个重要信号。
首先是“惩”。从重惩治,才能形成有力震慑效应。参与电诈犯罪的人员地位作用、主观恶性等情况不同,他们中有组织者、骨干分子,也有被利用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给证据搜集、依法惩治提出更高挑战。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作配合,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上形成统一认识,依法及时查处、准确定性,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落实从重惩治要求的同时,确保罚当其罪、宽严相济,利于提高办案质效。
其次是“治”。电诈高发背后,折射出不少社会治理问题。最典型的莫过于,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电诈的“基本物料”,强化源头治理,必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有专家总结跨境电诈犯罪链条涉及的4个领域:跨境人员输送产业链、个人信息买卖产业链、网络技术供应产业链、涉案资金洗钱产业链,每个领域都需要“惩”“治”结合。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实现由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与其他部门、行业形成合力,切实强化金融、电信等行业监管,才能让电诈无处生根。
最后是“防”。一方面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拒绝境外高薪入职等信息诱惑,营造“全民防诈、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维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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