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86|回复: 0

[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389)——扣薪要挟职工辞职 用人单位涉嫌违法

发表于 2011-7-1 09:09: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职工于占洋与一家广告传媒公司订立口头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3至5个小时,每小时工资50元。半年后,于占洋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因人手短缺提出:必须找到接替的再离职,不然就扣发未发的所有工资。

  于占洋向法律人士咨询:“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律师表示,于先生属非全日制用工,不属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所以,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该公司以扣发工资相要挟,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无论职工属于哪一种用工形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劳动者有违法行为,也只能依法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来源:劳动午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