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8|回复: 0

河南税惠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发表于 2023-10-11 09:31: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郑州日报讯(记者 李娜)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扣减标准由14400元提高到24000元;政策执行期限统一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我省采取措施,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另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