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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四长联动”构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导报讯 为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济宁市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林长制+生态司法”工作模式,形成林草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强大合力。
构建四长联动机制,凝聚执法“合力”。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全域覆盖”的原则,市县全面建立“四长联动”工作体系。“四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
完善工作配套制度,营造管护“绿盾”。市林长制办公室定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林长履职、林业执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举措,互派人员交流授课、强化业务培训联动,针对公益诉讼的确立、办案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开展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林业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交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案件办理能力。
设立公益林修复基地,锚定处罚“坐标”。为积极践行“四长联动”工作机制,市林长制办公室会同市法院在泗水县国有黄山林场设立1000余亩的环境资源修复司法公益林基地。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基地以栽植林木、抚育等方式,采取倡导性种植、恢复性种植和惩罚性种植等形式,推动实现刑罚价值与生态修复双重目标,最终延伸到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等方位和领域,进一步丰富林长制实践载体。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造护绿“利剑”。聚焦森林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召开“四长联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培训会议,启动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对涉林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建立台账、逐项核查,对违法犯罪行为追查到底、对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曝光违法案件,形成震慑作用。同时,利用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公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舆论氛围。 (郭朝阳 郝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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