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加快公司“六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集团的“落实、打假、创新”的作风转变要求,并进一步解决各级管理人员和机关中存在的严格不起来、执行不下去、报喜不报忧、效率不高等问题。近日,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20条规定》,以进一步端正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执行力,切实转变作风。
《规定》从会议、公款吃喝、“红包”问题、信访接待、矿领导带班下井等20个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都做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召开会议时,要准备充分、精简高效,推行视频会议,提倡合并召开,涉及全公司的大型会议、需要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在公司以外召开的会议,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警示谈话;在工作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下瞒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也将进行处罚。
在领导作风上,要按照领导联系员工群众制度的规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将给以责任人相关处理;对矿领导未完成下井天数、带班任务,地面单位领导和机关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值守矿区、未参加双休日下矿执法,一经查实,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理。
《规定》要求领导人员不得收受各种变相“红包”,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或撤职处理。各级管理人员在餐厅、歌厅、茶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做出如赌博、酗酒滋事等有损管理人员形象的行为。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将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同时,公司还要求各子(分)公司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出相应的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并鼓励广大群众监督《规定》的执行情况。
(向春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