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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要以真实为基本原则

发表于 2023-11-16 14:58: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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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众筹要以真实为基本原则

因在大病筹款平台水滴筹发起筹款时未提供患者家庭真实财产状况,罗某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全额返还捐款24.7万元,同时被水滴筹列入“失信筹款人”黑名单。近日,这一生效判决已经履行完毕。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公益新业态,大病网络众筹具有信息传播快、筹款能力强、参与门槛低等先天优势,社会上不少爱心人士都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职能部门亦对其给予包容和鼓励。然而,一些不诚信求助者却将此当成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因未真实提供信息众筹善款引发的侵权纠纷。

慈善事业被誉为“玻璃缸里的鱼”,要以真实为基本原则。2016年,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公开募捐时,应对发布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可见,求助人在筹集善款中如实提供信息是法定义务,虚假众筹只会不断戕害网络慈善的公信力。值得期待的是,今年10月审议的慈善法修正草案规定,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义务。这释放出了遏制虚假网络慈善、营造风清气正网络慈善生态正能量的强烈信号。

此次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水滴筹的失信惩戒,给不诚信的求助人敲响了警钟——必须坚守诚信至上,如实披露自身经济等相关情况,弄虚作假亵渎爱心,污染网络慈善生态,既于情不符,也于法不容。(张智全 夏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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