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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好事别都让事业单位占尽了
■ 邢承木
关于退休问题,之前曾有过“延长退休年龄”的说法,被大多数企业职工一顿“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炮轰”之后,有关部门表示“只是一个提议,还需深入研究。现阶段,法定的‘男60岁,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退休的规定不会改变”。
时下,突然又有了“提前退休”的新说法,让广大企业职工心头一热。要知道,现在企业职工想提前退休,可不是件容易事。能提前退休的,要么是因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么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特殊工种的,而且男的年龄得满50周岁、女的年龄得满45周岁的,如年龄不满则为退职。身体好好的想提前退休,那是不可能的,甭打这念头。而且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退休后的待遇与正常退休的也有很大差距,与事业单位退休的差距就更不用说了。不是特殊情况,企业职工谁会申请提前退休啊。
现在能“提前退休,待遇不变”,这可是好事。这样的好事真的能轮到企业职工头上吗?仔细了解后,心就有些凉了。原来,这样的好事一时半时怕是还轮不到咱一般企业职工享受,只有“皇帝的宠儿”——“吃皇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才能享受。
眼下,国家正在有步骤的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很多事业单位职工的编制可能要没了,“皇粮”要没得吃了。要安顿好这些娇惯多年“宠儿”,就得舍得银子。“改革不会带来他们相关待遇的下降,会保证各项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不下降。”有了这“定心丸”,工作就好做了。
俺就不明白了,同样是职工,差别咋就这么大呢?就因为一个是企业职工、一个是事业单位职工吗?保证这些人的待遇,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国家财政来。国家财政从哪里来?国家财政不会从天下掉下来,主要来自税收。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工业。企业职工是创造财富的重要力量,而现行政策和管理办法,企业职工却备受歧视,这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吗?好事可不能都让事业单位都占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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