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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北京11月30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开展的企业强制退出试点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已累计对45.03万户企业实施强制退出。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经营主体准入提供便利条件,经营主体数量不断攀升。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1亿户,较2022年底增长6.7%。
然而,一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存在也占用了市场资源,耗费了政府监管精力。为有效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进一步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市场监管总局长期致力于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自2021年起,在山东济南、河南洛阳、广东深圳等23个市(县、区)开展了企业强制退出试点。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地区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探索建立退出警示、除名标记、强制注销等不同的强制退出模式,丰富企业退出渠道,明确退出程序、标准及惩戒措施;强化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协查,全面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稳妥有序推进强制退出工作。部分试点地区还运用大数据分析、智能比对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僵尸企业”识别、核查、清退全过程闭环处置、线上流转,做到强制退出工作“全程网上办”,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