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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人报
“996”是指近年来一些互联网企业兴起的早9时上班、晚9时下班,每周工作6天的一种工作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在“996”“007”“715”的工作模式下,职工每日工作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不能保证劳动者基本的休息权利。
“996”工作模式下,职工每周工作72小时,远高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最长加班时间。因此,“996”的工作模式不合法。
典型案例
2019年10月7日,原告、被告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于2019年10月26日进入被告处工作,并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原告从事产品经理工作期间,2019年10月26日至2020年年底每天工作12小时,原告自入职以来每周均工作6天。2020年12月底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费327316.90元。
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入职时,双方明确了具体的工时制度,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视为自愿接受被告安排的工时制度。法院认为,虽然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原告的工作时间,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仍应被认定为加班,不论在劳动合同还是员工手册中制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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