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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权”不是“谈判”的筹码

发表于 2023-12-15 15:15: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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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差评权”不是“谈判”的筹码

入住酒店体验不佳,消费者在平台发布差评,事后酒店方承诺免除房费,但要求消费者删掉差评,此要求被平台方拒绝。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了该起纠纷。长宁区消保委表示,平台应当维护消费者发表真实评论的合法权利,酒店不能将补偿作为删除差评的“谈判”筹码。(据《中国消费者报》12月12日报道)

“差评权”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也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关键。这次事件中,消费者发现入住的酒店服务质量差,与实际宣传或定价不符,当然有权利在订购平台上对当事酒店予以差评。

然而,当事酒店将补偿作为消费者删除差评的“谈判”筹码,试图掩盖服务质量较差的真相,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次平台方拒绝进行有偿删差评,在确保平台评价真实性的同时,也从根本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值得更多平台学习。

消费者的评价反映的是自己的心声。删除差评,表面上删的是文字,实际上是对消费者法定权利的侵害。面对消费者给出的差评,商家感到“不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将补偿作为删除差评的条件。这次事件再次提醒商家,只有真心接受差评,认真对待消费者,努力改进不足,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赢得市场。(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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