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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一词源于民间,兴于东北,盛于本山大叔《卖拐》之后。其本意是指不择手段坑蒙拐骗,但是与“诈骗”一词比较起来,它好像更温和一些,具有一些调侃玩笑的含义。本山大叔的小品《卖拐》就大有调侃取乐之意。
都说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可在现实中,比本山大叔还会忽悠的大有人在,且忽悠之意远不止调侃玩笑了。下级不说实话,忽悠上级者有之;官者不办实事,胡弄百姓者也有之;文件精神未认真贯彻,却大言不惭落实者有之。所以,在某些时候,忽悠更有一种欺骗、胡弄的感觉。比如有些人要做某件事情,考虑到很多人有顾虑可能不愿意做,就以各种方式去忽悠;有些人对有些该解决的问题,因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阻力较多,通常也采取忽悠方式,让对方主动放弃。
当然,朋友之间开玩笑,忽悠一下调侃取乐,并非不妥。但若在待人处事之道方面也如此,实不可取。试想,我找你解决一个本该解决的问题,如果今天忽悠了我,我不清楚你的意图,我或许还相信你。但若下次就同一个问题请求你解决时,你还能忽悠吗?即使这次侥幸过关,但没有解决的问题始终存在,难道你能一直回避吗?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每忽悠一次,你的良好形象就会产生边际效应,逐步递减;如果不及时刹车,必将把自己也忽悠进去。
笔者并非有意夸大,诸多事实已经证明:如果一个人长期不说实话、不办实事,一味瞎吹、鼓动,人们一旦识破其真实面目,谁还信其言,谁愿去办事。有权者,或可用其权安排他人办事,但办事之人如心有不快,能尽责吗?孤家寡人,岂不悲哉!
与其到时把自己也忽悠进去,何不现在就别忽悠他人。故此,奉劝世人:闲暇无事,调侃忽悠尚可;待人处事,释疑解难则千万不可!但愿现实生活中,忽悠行为少些、少些、再少些,真诚态度多些、多些、再多些。
南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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