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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近年来,滕州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司法救助工作,推行“政法+”“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全面及时有效救助困难群众,推动司法救助提质增效。2023年,全市政法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9件,涉152人,发放救助金195.2万元。
滕州市织密立体司法救助“保护网”,不断拓宽延伸服务触角,让救助工作更“实”。建立协同协作机制。把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困难妇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工作中统筹安排,建立政法机关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作机制,以及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的司法救助体系。
建立线索收集机制。聚焦未成年人、低保人群、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与执法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精准高效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真正实现司法救助由“被动受案”到“主动救助”的转变。2023年,滕州市委政法委接受市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体局、妇联、残联等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9件,救助困难群众37人。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眼睛亮”“耳朵灵”的优势,收集救助线索31件次,协助开展走访调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60余人次。
建立专人专办机制。司法救助案件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核实、审批、发放”五步工作法,对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对救助对象、程序、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做到精准救助。
建立公开听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案件安排公开听证,让群众参与司法救助过程。2023年,召开司法救助听证会5次,听证率98%。2023年10月,在办理孔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会,加深以上人员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识理解,而且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增进了民营企业代表对政法工作的直观感受。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更加了解司法救助,并将积极参与该项工作。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案件,有针对性地邀请了乡村振兴局、妇联、教体局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并采取不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意见,听证员们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为救助对象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帮助,取得良好的救助效果。
滕州市注重政法力量“齐配合”、强化部门力量“大联动”、发动社会力量“广参与”,让救助力量聚起来。在实践中,形成了“政法+”“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对一般救助对象,启动三级处遇措施,即司法救助;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启动二级处遇措施,即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及时与民政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妇联、残联等部门会商救助方案并监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对进行社会救助仍不能解决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启动一级处遇措施,即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慈善救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心理疏导、执业技能培训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人群开辟“绿色通道”,突出救助方式的多元化、救助效果的长效性,真正帮助被救助人重塑信心、战胜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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