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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话题] [参论]立法能保障劳动者高温权利吗?

发表于 2011-7-23 09:26:2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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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按】进入7月,全国多地出现连续高温天气,中央气象台先后发出多次高温预警。在这样的天气中,尽管有些单位采取了放假的方法让劳动者“避暑”,但大多数劳动者依然忙碌在工作岗位上。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项调查显示,在露天工作的受访职工中,57.7%称未拿到高温津贴。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它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不具备强制效力,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明显落后于时代。对此,一种呼声是:为啥不赶紧为“高温津贴”立个法,让它成为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刚性规范呢?也有人认为,即便为高温津贴立法,也会因为缺乏经济基础的支撑,而让法律在量大面广的微利企业中变成“空中楼阁”。

立法能保障劳动者高温权利吗?来稿请以新帖形式发到企业事评版块,肯定的请在来稿标题前加[正方]字样;反之加[反方]字样,并请阐述自己的观点。第一名奖励现金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第五名10元。

来稿参加评奖时间:2011年7月29日周五晚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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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降温


  7月19日,北京阵雨,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22℃。
  车窗外吹进来的凉风,让出租车司机马师傅感到非常惬意。“昨天下了点雨,今天又预报有雨,这两天的温度可是比前些天的高温让人舒服多了。”马师傅说,前些天气象台发布高温预警,有些地方的地面温度都达到60℃,拉一天活,开一天空调,都得了空调病了。
  天气热了,马师傅还有空调吹,而很多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如邮递员、建筑工、环卫工等,却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干活。这些“高温下的劳动者”,缺乏相关法规的关怀。为此,九三学社的罗道全先生呼吁说,高温立法刻不容缓。
  高温津贴案几乎为零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的一位资深劳动争议案件法官告诉记者,她审理了上千件劳动争议案件,从未遇到过一件索要高温津贴的案件。劳动部门发布的劳动合同范本中没有关于高温津贴的条款,劳动者也大都不知道有“高温津贴”的项目。
  现实中,防暑降温费用的支出必然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要求企业自觉支付高温津贴是不切实际的。另外,还有很多存在劳务关系的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报酬都是以“打包”形式支付,更不会有高温津贴。
  北京市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潘志东律师介绍说,一般情况,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支付高温费,但需要证明劳动者高温工作的证据及当地有关支付高温费的规定。之前,潘律师办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要求支付高温费,但法院以缺乏法律的规定为由予以驳回。
  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中,涉及高温津贴的案件极少。2009年,广东省某法院审理的一起高温津贴案,甚至在2010年初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10大劳动争议案之一。
  《暂行条例》“暂行”50年未改变
  目前,我国在高温方面的立法,只有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律师认为,这部50年前的行政法规,明显已不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
  潘志东律师介绍说,《劳动法》等法律中也没有对高温费作强制性规定。只是在2007年6月,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支付的标准由省政府或省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由于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规定,再到个别地方政府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而对于企业违反规定,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导致实际上很多企业并没有落实到位。
  九三学社的罗道全先生则认为,气温超过37℃时,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活动,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但是,我们对劳动者的关怀,还仅仅体现在高温补贴上;很多地方也对高温下一线劳动者,进行各种形式的慰问。这些虽然很必要,但是还很不够。最关键的问题是,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生命权利,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而50年前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
  “高温下的劳动者”难获保障  
  北京这些天的气温尚未达到往年的高温,今年还未传来高温致死的消息。而在去年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出现多名因中暑被送入医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世,大多为环卫工人或是农民工;早在去年6月中旬,新疆某地因出现40℃至44℃的最高气温,导致20人中暑住院,中暑患者主要是种植哈密瓜的农民工;而据《信息时报》消息,去年7月22日,在广州打工的广西藤县籍民工谭忠球因中暑被送入医院抢救,治疗过程中病情恶化,次日身亡。
  而我国对“高温下的劳动者”的保护,只局限于下发高温津贴。
  赵三平律师认为,高温补助属于劳动保护的内容,但法律层面针对“高温”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很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高温条件下的工作时间调整、补助发放等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等一些大单位在这方面做得还行,其他的情况不容乐观,也就是说,是不是执行主动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这些规定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罚则,一个没有罚则的规定等于一张废纸。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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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3:46:15 | 查看全部
希望老师别拿“不会写”和“没时间写”来让云飞老师失望啊!呵呵,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这期素材就在我们身边,总不能再说不会写了吧,一些老师主题稿子写的很漂亮啊!怎么一到写事评就“没时间”了呢?这些原因不值得思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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