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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共管理举措应有法律法规支撑
如今游客入住宾馆酒店,很多都被要求“刷脸”。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中,建议取消入住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
戴斌调研发现,酒店用人脸识别终端的单价从数千到数万不等,酒店需要安排1~4台终端,厂家还会收取年度系统维护费用等。同时,在酒店加装人脸识别设备终端,既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也没有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比如,2022年颁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并未对“刷脸”作出明确规定。
事实上,住宾馆酒店须先刷脸,不仅属于“法无授权即不可为”,甚至属于法律法规明确反对的范畴。
人脸识别涉及对个人重要的生物学数据的收集,人脸信息是高度隐私的信息,刷脸入住意味着酒店有可能获取并存储客人的面部数据。住宾馆酒店须先刷脸的举措,其出发点或许没错,但这样的做法与法律规定有所不符,并遗留了潜在的巨大的个人隐私泄漏风险。
更有人提出疑问,人脸识别真的比身份证查验更高效吗?难道现有的身份证件还不足以替代人脸识别?酒店完全可以选择使用传统的身份证件验证,或者使用更安全的电子身份验证系统。这些方式既能保护客人的隐私权,又能满足酒店的入住需求。
公共管理举措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撑,不能将智能科技的便捷性置于法律和隐私权益的前面。这样不仅可以起到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尊重。(项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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