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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这是一首流传至今连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能背诵讲解的唐诗。这首诗的可贵之处不仅教育大家要珍惜每一粒粮食,更产要的是诗人发自内心对百姓辛苦劳作的同情、赞美、感慨,呼吁达官富人对百姓多一点仁慈和关爱!
同时,这也是迄今为止描写高温下劳作最生动最形象的好诗,不是吗?烈日炎炎,连马路都冒着青烟,工地上、车间里、马路边,有多少头戴重重的安全帽、身着厚厚的工作衣的身影,不停地忙碌,汗水的流淌顾不上擦一把,短暂的休息喝上几口冷水就算惬意。
同样还有另外极少数人,他们坐在吹着冷风的办公室里,喝着饮料,拿着不菲的各种津贴无事可干,还整天嫌这怕那。更有甚者在暑天整日出入豪华酒家、公费去避暑胜地游山玩水。
高温费,一个老话题,发不发高温费,需要不需要立法,答案是肯定。之所以到现在还有不发的,还没有立法,钱不是的问题。它折射出的是企业、社会、政府对待体力劳动者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是一个有没有良心做事的问题。
1300年-前的唐代诗人李绅都能对“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农民能够怀有怜悯怜惜的朴素之情并能为之大声疾呼,而我们对为国家创造着巨大财富的广大体力劳动者居然麻木不仁,任其年复一年,流汗伤心呢?其实,对农家而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并非最苦的事情——更苦的是,流了无数的汗水之后,那成果却并不属于自己。我们的体力劳动者不也有同样的苦吗?
立法是从国家层面上对野外高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给予货币补助或休假的认可和强制。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定,企业发不发高温津贴或让员工休假是企业行为,发了还算是做好事;不发,谁也管不着。有了法律的规定,企业不发高温津贴或不组织员工休假,那可是违法的,而违法对于企业是严重的。当然有了法律不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还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出台细则,重要的是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更重要的是需要执法检查,对于违法企业一定要严厉查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对于没钱发津贴的企业,在法律的强制下,倒逼其在强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但决不可网开一面,你连员工的最基本的保障都提供不了,还能吸引留住员工吗,市场经济游戏法则就是优胜劣汰。
“汗滴摔八瓣,谁怜劳苦者!”对于体力劳动者差的不只是高温费,摒弃对体力劳动者的岐视,全面关爱保护其身心健康,使其能够合理分享社会福利这块蛋糕,需要全社会的尊重关爱,更需要国家立法强制保护,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相信有法律的保驾护航,体力劳动者就会流汗不流泪,体面有尊严地工作,社会才和谐公平,就让法律这把大伞为劳动者遮荫避雨吧,我们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