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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高温立法,不能再“千呼万唤不出来”

发表于 2011-7-28 17:15: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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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高温立法,不能再“千呼万唤不出来”

    高温天气来临,能否拿到高温津贴,享受到高温权利,无疑是劳动者关注的现实问题。按规定,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至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不得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高温关怀,支付高温津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好多地方都出台了保护劳动者高温权利,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对劳动者高温权利的重视。但现实情况是,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而一些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发放高温津贴的不多,发放情况并不理想。存在“吹空调的享受优厚高温津贴,而受高温伤害较大的露天作业者,获得的补贴反而很少或根本没有”现象,不少露天工作者甚至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福利”。

    在习惯思维里,高温津贴只是一种单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坏由单位经济效益、领导价值取向等因素决定。再加上单位与职工之间地位不对称,除非单位主动发放,职工一般不敢找单位要高温津贴,或者对津贴数额提出异议。由于高温津贴以福利形式来体现,没有成为员工的权利,也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

    在高温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暂行”了51年之久,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具备强制效力,根本不能保护高温劳动者的权利。而《劳动法》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又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高温保护缺乏强制执行力,劳动者没有与老板叫板的底气。

    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在20077月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这个通知由于缺乏处罚细则,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切实执行。

    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利润血管里自动流淌道德血液。几个部门高温时节发一个通知,弄一个规定,也未必就能帮助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有赖于高温立法,但是高温立法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令人遗憾。

    切实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不能再让劳动者伴随着过时、残缺的高温法规,在无奈和遗憾中慢慢变老。在高温立法缺位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发通知,限制高温作业,规定地方高温津贴标准,虽不能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但是至少表明一种态度,给劳动者送上了制度清凉剂,还可以为国家高温劳动保护立法准备条件,积累经验。

    制度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执行力。相关部门一旦发了通知,定了制度,就要千方百计落实,相关执法部门一方面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没有兑现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劳动者投诉,处罚违规单位,并在媒体进行曝光,促使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高温权利。如果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有关部门对高温津贴的重视可能只剩下“以通知落实通知,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度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吃亏受苦的是劳动者。所以,高温立法,不能再“千呼万唤不出来”了,应抓紧落实,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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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0:22:08 | 查看全部
高温立法,不能再“千呼万唤不出来”了,应抓紧落实,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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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2:32:38 | 查看全部
没有强制力,有些企业肯定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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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07:53:36 | 查看全部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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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0:29:17 | 查看全部
道理讲的透彻,是这个理。高温立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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