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81|回复: 3

[话题探讨] [正方]用制度为劳动者享受高温权利保驾护航

发表于 2011-7-28 21:29: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用制度为劳动者享受高温权利保驾护航

文/陶坤

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劳动者长时间在高温下作业,难度和强度比平时更是高出一倍。能否拿到高温津贴,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呢?这是劳动者关注的现实问题。但是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和保障,劳动者对行使高温权利只能是望而兴叹。

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享受高温权利是用人单位的福利,是由单位的效益和领导的价值观决定的。而劳动者始终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享受高温权利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津贴的发放和津贴的多少从来不敢有任何异议。因此制定相应的制度已经刻不容缓了。有了相应的制度,劳动者才能够挺直腰杆,争取自己的享受高温的权利。

虽说卫生部等四部门在2007年7月就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由于缺乏处罚细则,通知精神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

按规定,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至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不得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高温关怀,支付高温津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好多地方都出台了保护劳动者高温权利,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对劳动者高温权利的重视。但是,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不理想。调查显示,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没有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差距很大,每月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受高温伤害较少的空调房工作群体,可享受优厚高温津贴;而受高温伤害较大的露天作业者,获得的补贴反而很少或根本没有。

用人单位永远是追逐利润的,在利润的驱使下理所当然的对属于“福利”性质的劳动者高温权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不能够寄希望于用人单位领导的人性关怀,而应该由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制度,用制度为劳动者享受高温权利保驾护航。

制度出台了,劳动者争取权利才能有法可依,相应处罚制度建立了,用人单位才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制度的管理部门才能违法必究。只有相应的一连串的制度保障,才能够让劳动者真正享受到高温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22:13:14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22:39:30 | 查看全部
用制度为劳动者享受高温权利保驾护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0:38:36 | 查看全部
高温面前,普通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制度是前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