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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发表于 2024-4-26 18:47: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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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主题)

商务部表示将推动两类主体高效对接(副题)

中工网北京4月25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北梦原)近日,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促进供需对应,继续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深化合作。

何亚东表示,当前,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外企业面临广阔市场机遇,普遍希望政策支持更多、营商环境更优、投融资更便利。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行业企业诉求,研究出台了《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个主题、两类主体、三种要素、四个环节”。一个主题,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两类主体,即投资端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融资端的境内科技型企业,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三种要素,即聚焦“人、财、技”综合施策,人员方面积极保障签证需求、鼓励本土化经营;资金方面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科技方面支持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等企业发展,鼓励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和方向。四个环节,即针对境外机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业务环节,畅通堵点卡点。

据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出台配套举措。同时将跟踪了解相关诉求,认真研究、及时回应,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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