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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中立]处理“三违”人员不能仅靠行政手段

发表于 2011-8-1 09:48: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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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三违”人员不能仅靠行政手段

随着各级单位和部门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安全违章成本也越来越高,就企业而言,有些单位安全违章重罚没商量的现象也很司空见惯,不仅如此,对安全违章造成的事故后果,其安全处罚力度相当之大,安全违章范围波及的也相当之广。比如,一次没戴安全帽,或是高空作业没系安全带,不仅要罚款,而且还要上曝光台。让“三违”人员在既丢面子又丢票子的同时,还要长记性。当然,对于那些玩忽职守、视人民群众生命为儿戏的人,已经造成重特大事故人,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可否认,在处理“三违”人员的同时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是行政处罚也是可以的,但也要讲究一个“度”,因为处罚并不是目的,处罚是为了更好地强化安全,完善制度。安全界有个“海恩法则”:航空领域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都会有1000个事故隐患。这说明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更说明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身素质、责任心与职业操守。因此说,与其我们在严惩“三违”现象的同时,不如多思考一下怎样把人的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进一步提升,多在人的身上下下功夫,不能在人的思想和精神上制造安全隐患。
这些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平等、尊重、友爱、互助有了更进一步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人们的共同愿望。所以在抓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应当把人的“精神安全”贯穿到企业的安全全过程。“精神安全”主要指心理健康,一项调研表明,近九成职工感觉工作压力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员工患有心理疾病,诱发原因包括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岗位不稳定、收入低、竞争激烈等,这说明“精神安全”已成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精神不安全不仅会引发生产事故,更易诱发个人走向极端。
因此,笔者认为,“精神安全”是人和物的安全枢纽,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没有人的情绪稳定、精力集中、责任心强,就没有根本性的安全保证。从某种程度上讲“精神安全”又是靠安全文化来保证的,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工作就很难抓实抓牢。
我们常说,“短期安全靠运气,中期安全靠管理,长期安全靠文化,”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的安全稳定。安全文化对于社会大众和企业职工来说,是一种思想理念、思维定势、习惯方式、科学方法、共同意识、自觉行动、自然行为、常态现象、价值追求;对于政府和企业领导者说,是一种理想目标、崇尚使命、指挥要素、行为操守。
由此可见,在当前安全事故频繁的状况下,我们更需要冷静思考一下抓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而不是盲目的“以罚代管”。俗话说:“掌握方法不用忙,不懂方法忙断肠。”我想只要多在人的思想上多下点功夫,多做些以人为本的工作,把功夫下在平时,那么我们的安全工作就一定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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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2:04:43 | 查看全部
“掌握方法不用忙,不懂方法忙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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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3:43:09 | 查看全部
精神安全,老师的角度新颖,道理讲得 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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