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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符合条件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

发表于 2024-4-29 21:10: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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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电 “成都发布”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将人才纳入保障对象范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才申购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通知》即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在优化人才公寓选房排序规则方面,《通知》明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B、C、D、E、F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时,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
  对于无房家庭人员的认定,《通知》规定,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两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含通过离婚析产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认定为无房家庭。
  此外,在完善人才预留房源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提到,《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B类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预留房源数量不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20%。
图片来源:“成都发布”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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