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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散“影子药师”,保障用药安全

发表于 2024-5-9 09:46: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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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驱散“影子药师”,保障用药安全

吴学安

小药片关系着大民生。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工作,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9名执业药师被相关行政单位撤销“执业证”。(见5月5日《法治日报》)

把证放到药店,按月领取近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按照有关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然而现实中药师的用人缺口非常大,药店在挖不到人的情况下,常常不惜违规采用“影子药师”方式,即把执业药师的证件挂在店内充门面、应付检查,实则并没有药师在职。

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技术门槛和行业道德,这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必然要求。但很多药店只有“影子药师”,如此乱象对用药安全构成极大危害,如处方不经药师之手就销售出去,吃错药、剂量不当等现象就很难避免。

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只见证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灰黑产业链。究其原因,一方面,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且多数在医疗机构工作;另一方面,药店出于成本考虑,不愿聘请全职执业药师,“租证”价格更划算。执业药师、药店各自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谋而合、各取所需。

遏制和消除“影子药师”是当务之急。一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为了牟利而“人证分离”的执业药师,通知其工作单位;对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设置禁止从业年限或没收租证所得、给予罚款等处罚。二者,药师“挂证”泛滥,监管不能空转。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强化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店必须配备职业药师,为的是规范药店的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这一初衷,绝不能被少数人的利益和生意扭曲。整顿“影子药师”乱象,必须常抓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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