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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见刊] 福建晋江一公司员工私拆封条被“一案双罚”

发表于 2024-5-19 18:40: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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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一公司员工私拆封条被“一案双罚”
    
“你们公司怎么把封条给撕了?”4月1日,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湖中村一鞋材有限公司,准备复查该公司作业场所时,发现执法人员张贴的封条被拆封,便问在场的公司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
原来,3月29日,陈埭镇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鞋底照射线未设置实墙隔离”的消防安全隐患,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鞋材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张贴封条查封,并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尽快整改,整改后经再次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 
可执法人员还未复查同意,封条却被撕了,这是怎么回事呢?经过调查,发现是公司员工郑某某在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擅自拆封、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部位进行通电生产。
执法人员对郑某某擅自拆封、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部位的行为,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实施“一案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郑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林若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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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07:55:2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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