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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你好! 此稿为修改稿子 基层员工创新成果的市场化问题亟待解决 不知是

发表于 2007-8-5 14:51: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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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你好!
根据你的点评, 我再次对“班组职工的创新成果离市场化有多远?”一稿稿做了较大修改,同时将主题改为“基层员工创新成果的市场化问题亟待解决”,不知是否符合要求?请你多多斧正。

这既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
这又是一个解决起来比较棘手的难题。
这更是一个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正视:
基层员工创新成果的市场化问题亟待解决
◎小杰 小燕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是一个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所以对于创新型人才和创新成果的重视,已成为当今社会和企业的必然选择。尤其是中央正式提出把中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以后,“创新”就成为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发展的主旋律,不仅众多的领导和管理者要求力求创新,而且同样需要员工创新。
道理谁都明白,可问题是如何才能让创新型员工发挥出不懈的创新动力?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培养创新型员工有时也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员工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关键的因素在于员工的付出与回报有些明显失衡。
在重庆松藻煤电公司,矿井单位运输队的小赵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探索实施的防斜坡跑车装置,在试验阶段没有任何外来单位援助,可当获得成功后,上级科研部门便来开现场会,结果使企业在不经意间就把我们的创新成果无偿地转让了出去。后来虽然单位通过开展QC活动的方式,奖励了我们几百元钱,但这还不够当初我们我们投入试验的材料费,更不要说人力、智力等其他成本了。你说这样下去,谁还有兴趣搞创新呢?
话丑理端,却道出了一个不争事实:员工的创新付出与回报,没有形成正比。为什么会这样呢?调查中,笔者发现有两大致命因素亟待破译:
一是创新成果的归属问题。“基层员工由于工作范围的局限,活动圈子很小,其创新成果绝大多数都与自己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工作相关,并且其成果的创新也多数是在从事岗位工作时完成的,有些成果的完成甚至还让企业投入了必要的原材料。你说,在这种条件下完成的创新成果,谁才能够真正拥有呢?”员工的创新成果与企业之间的这种难以分割的关系,客观上使创新成果的归属问题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在重庆松藻煤电公司调查走访时,人力资源部门的一位管理者认为,创新成果的归属问题不解决,创新成果市场化的问题就无从谈起。
二是创新成果的价值评定标准问题。很多企业负责人也非常明白对基层员工创新成果价值评定的重要作用,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很少建立严格的制度。究其原因,一位姓李的管理人员说:“棘手的问题太多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比如创新成果的科技含量、智力投入、价值大小等,每个方面都涉及到许多非常具体而复杂的关键问题。”事实上,智力投入和隐性价值的存在,恰恰是影响制定创新成果价值评定标准的带有根本性的因素。
既然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眼下的企业在员工创新成果问题上是怎么处理的呢?据调查,目前多数企业对员工的创新成果都是以奖励合理化建议或评审QC成果的方式在进行的,致使员工的实际付出与收获差距较大。通常情况下,一条合理化建议所获得的奖励,大多在几元到几十元之间,当然经济价值较高的QC成果,也有上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但这样的制度由于弹性较大,常常给人以“我们的创新成果究竟有多大价值,还不是当官的说了算”的错觉,因而对调动员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显得有些不利。特别是一些改进工艺的创新成果,初期投入的成本都较高,如果奖励较低,就会让员工们感到有没有成果创新没有多大区别,从而丧失创新的积极性。这是非常可怕的。
要知道,创新需要劳动者必须有长期的积累,需要劳动者必须有超人的韧性,需要劳动者必须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如果我们对有创新成果的劳动者,都不采取措施对其积极性加以保护,最终落伍的不是员工而是企业。所以在松藻煤电公司调查时,不少基层员工在为企业前景担忧的同时,也发自内心地询问着:我们的创新成果离市场化究竟有多远?“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并非有意为难企业管理者,但我们认为员工的创新付出应该有所回报”。
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尊重员工的问题,而是由于这是一个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社会、创新型企业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不作答,但是这个问题的确又非常难作答。难在牵涉的细节问题太多,难在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虽然从我国现有的规章制度来看,员工可以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路的“门槛”较高,绝大多数的基层员工是很难携带创新成果跨得进去的。获取不了专利,享受不了权益,其积极性问题就尤其值得关注。
所以,当前企业管理者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那些没有跨进专利“门槛”的创新成果的市场化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员工创新的积极性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但由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没有经验可循,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们拿出探索的勇气开辟一条新路。
调理中,有员工认为,员工的创新成果进入市场,首先要搭建一个可供员工展示创新成果的平台,比如举办图文并茂的成果展示、组织召开创新成果发布等,让创新成果的价值充分展现;其次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评判机制,做到对员工的创新成果能够根据其所产生的价值和效用,包括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效益、科技含量与智力投入,以及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难易程度等,都必须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定标准,然后据其作出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也可以根据创新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所产生的当期价值,确定一个比例值作为职工创新成果的收入“分红”,使之形成对员工创新成果的评判标准,是一个不以个人意志而发生变化的规范制度。比如让员工能清楚地看到,假如我的创新成果给企业带来了50万元的经济收益,我个人能得到5万元回报的做法,就有可能很好地达到调动员工搞成果创新的积极性。
当然,何谓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还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努力探索。但我想,对员工创新成果价值的评判无论怎么进行,都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员工代表参与。因为现实中,基层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信任度,还没有达到彼此完全信任的程度。

邮编:401445
重庆綦江打通镇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党委工作部:程友华
电话:023—48731115 1388368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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