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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拿专家评估意见做“挡箭牌”

发表于 2024-5-23 14:37: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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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谨防拿专家评估意见做“挡箭牌”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曝光了重庆部分违规码头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但云阳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显示,当地多部门近年来多次对三坝溪港口进行“合规整改”,包括减少泊位数量、退还岸线复绿等措施,而且专家评估“已达标”。

从这则新闻可以读出两层含义:一方面,专家评估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丧失了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自主性;另一方面,属地政府将本已走偏的专家评估意见作为“合规整改”的重要参考甚至直接依据,所做的决策显然也会出现偏颇。

此类现象其实在基层并非个例。当前,在环保各类项目验收等工作中,确实需要邀请专家进行评估评审,大多数评估意见是客观的、专业的,对今后进一步优化项目能够发挥指导引领作用。然而,也有个别地区在各类环保验收或评估中,拿专家意见做“挡箭牌”。

比如,有的环保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完成后,管理部门不太认可,一线执法人员也不想用。然而,为了通过项目验收,项目负责部门不是想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而是在专家评审环节动起了小脑筋,认为专家评审过了,项目通过验收也就有了依据,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了。有的专家缺少责任感,出于“帮助”“补台”等心态,给予项目肯定性评价。笔者认为,最好的验收通过应当是“用户”觉得好用、想用、有用的体验感。为了通过而通过的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失去了应有的本意,等同于弄虚作假。

专家评估或评审意见是验收或决策的重要参考,然而,对于组织方来说,也要明辨是非曲直,专家意见中,有意义的积极借鉴或采纳,参考价值不高甚至偏颇的,也可以不予采纳。不要简单地认为,专家出了评审意见,就有了依据,将来万一出现追责等情形,就可以据此撇清自己的责任了。殊不知,组织方的主体责任仍然难辞其咎。

防范拿专家评估意见做“挡箭牌”,一方面,评审组织方或主管部门要保持正确的责任认知,放弃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不要用自己的主观思想引导影响专家,要为专家提供客观全面的评审环境,也要对专家出具的专业性评审意见做出评判与甄选,确保科学决策;另一方面,参与评审的专家要有责任和担当,保持自我独立性,不能被外界干扰,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科学研究立场,严谨认真,履职尽责,拒绝为组织方或主管部门“背书”。(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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