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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会,并发布了2024年度首份《宁波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会上,宁波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市新业态企业发出八方面提示,提醒用人单位要规范用工履行责任、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落实安全卫生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入会权利。会议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工会监督与行政执法、司法审理、检察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级工会要主动对接同级人社、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照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会+N”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年底前,各区(县、市)、街道(镇乡)要全部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50%以上,三年内实现各级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实现全覆盖。
据悉,宁波市总工会当前正在建设“职工诉求感知与处置”数字化应用,通过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全面归集、全量感知职工诉求需求,按照分级分类分主体方式,联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举措,实现职工诉求(需求)处置过程流程再造,探索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