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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发表于 2024-6-11 07:39: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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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 彭冰)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近日,吉林省印发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三延一保”援企稳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和保障民生。

据介绍,失业保险“三延一保”援企稳岗政策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提出,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依法合规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同时,根据受益企业提供不同的经办服务,对普通企业继续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资金,指导企业用好稳岗资金。对劳务派遣单位,要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稳岗返还资金,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在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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