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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自己身上揽罚款
“我是当天负责带班的,我应该负全责,这个罚款该我来承担。”
“你当时接材料去了,不在现场,只有我和周世毓在,责任在我们,这个罚款应该由我们两个来承担,而我是老工人,又是共产党员,应该多承担点。”
“当天是我们四个人同时上班,大家都有相互提醒的义务,我们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每个人都该承担责任和罚款,不能让哪一个人来单独负责。”……
这是8月3日上午,在重庆能源集团同华煤矿供应队召开的民管会上,讨论一起违章罚款时,几个当事人的“争论”。这起违章事件发生在7月29日,当天中班,副班长冷明东和郑世云、唐世林、周世毓等四人一起到+100大巷六石门下竹笆等材料。四人将六车竹笆送到六石门后,郑世云和周世毓就留在那儿下,冷明东和唐世林二人则返回主井运材料。由于只带了一盏红灯,所以六石门就没有挂,被安全员穆世维发现,按规定处以50元罚款。在民管会上落实这笔罚款时,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争论。
“这是我们队员工7个月来的第一次违章,而往自己身上“揽”罚款,更是是第一次发生。”据该队队长刘明像介绍,要是在以前,员工们说起罚款就不亲热,唯恐避之不及。而现在,员工们却争着要罚款,这主要得益于队上管理方式的转变。
自矿上开展“三五班组建设”以来,该队就把班组民主管理当作重点来抓。班长由员工民主选举,班组的制度由员工自己讨论制定,班组的事务必须经过民管会讨论同意,杜绝了以前班组中存在的“家长制”、“一言堂”等官僚作风,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感到自己是班组的管理者、决策者,使员工真正当上了家,作上了主。这一举措有效改变了班组人心涣散、安全状况差、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被动局面。员工们不但月月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还创下了连续7个月无违章、无受伤、无事故的最好安全成绩。
“既然规章制度是我们大家共同讨论制定,大家就应该遵守诺言。出了问题就不能回避,就要面对问题,承担责任!”这是副班长冷明东的观点,也是班组员工的共识。(同华煤矿:周世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