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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物业企业行为

发表于 2024-6-21 17:03: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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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焦物业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引题)

山西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物业企业行为(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近日,山西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5个月,在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问题;在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方面,重点整治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

目前,山西各市已组织所辖县(区)结合“全省物业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项目服务等级核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督促整改。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对拒不整改、不履约且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住建部门将协同街办(乡镇)引导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予以解聘,做好退出和移交工作。对于经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其拒不退出、不依法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的,住建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可指导业主或业委会(物管会)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住建部门将跟踪进展,将相关情况同步推送至“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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