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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07: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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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蒜薹”“菜薹”不要写作“蒜苔”、“菜苔”。“苔”是指长在潮湿地方的一种隐花植物。“薹”字没有简化,“苔”字不是它的简化字。
51.“诵读”不能写作“颂读”。
52.“授予”、“授于”的角度是不同的。向某某人或单位颁发某项奖励和荣誉,用“授予”。
53.“通信”与“通讯”。不论采用何种手段传递信息,都叫“通信”。而“通讯”的意思,一是指利用电码传递消息,如“通讯社”“通讯网”;二是指一种新闻体裁。“通讯员”指报刊、电台等约请为其经常写作新闻报道的非专业人员;“通信员”指部队、机关中传送公文信件的人员。
54.“位”作为量词用于人时,含有敬意,因此,不能用于坏人、罪犯、敌对势力等场合。同理,一般也不用于第一人称,如“我们两位来主持会议”的说法是不合适的。
55.“诬蔑”与“污蔑”。“诬”有“讠”旁,指用语言文字捏造事实损害别人名誉,如“造谣诬蔑”。“污”原指浑浊的水,后来泛指脏东西。如果说“污蔑好人”,所指的重点不在于“捏造事实”,而在于使用“污辱性的言语”。“侮蔑”表示轻视、蔑视。
56.没有“无所是从”这个成语,“无所适从”不能写作“无所是从”。
57.“像”和“象”。据国家语委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像”不再作为“象”的繁体字处理,《现代汉语词典》据此规定:“象……一样”,现在应写作“像……一样”。
“像”指用模仿、比照等方法制成的人或物的形象,如“画像”“录像”“偶像”“人像”“神像”“塑像”“图像”“肖像”“绣像”“遗像”“影像”“摄像”等,都是人工做成的;“象”指自然界、人或物的形态、样子,如“表象”“病象”“形象”“脉象”“气象”“景象”“天象”等,都是自然表现出来的。
“像”“象”“相”。这方面的用字,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比较乱。“照相机”用“相”;照出的东西用“像片”。“摄像机”“录像机”用“像”。“假象”“真相”所用的字均不同。
58.“泄”与“泻”。“泄”是指气体或液体从封闭的物体中流出,有漏出的意思,如“泄漏”、“泄洪”;也引申为透露、抒发的意思。“泻”是指大量液体急速流动,也指情感等连续、强烈地表达。
59.“形”与“型”。“形”的本义指形体、形象,也可指形状、样子、实体,还可指表现、显露,如“形影不离”“字形”“地形”“图形”“圆形”“喜形于色”。“型”的本义是指铸造器物的模子,引申出式样、类型、楷模、法式的意思,如“新型”“型号”。“原形”是指原来的形状,引申为本来的面目,如“原形毕露”。“原型”特指文艺作品中塑造人物形象所依据的现实生活中的人。
60.“醒悟”与“省悟”。“醒悟”多指在外界作用下觉醒过来,变得清楚。“省悟”的“省”有反省的意思,因此多指经过自省、内省、反省而明白、觉悟过来。
61.“树阴”“林阴 道”的“阴”可否写作“荫”,《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与《现代汉词规范字典》的解释不一。《规范字典》明确提出,“树荫”“林荫道”应写作“树阴”“林阴 道”。我们发稿中两种写法都应可以用,但同一篇稿件内以统一用法为宜。在“柳荫街”“柳荫公园”等固定地名中,只用“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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