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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康石磊 孙姝怡 郎春祥
记 者 张海峰 报道
本报齐河讯 “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近日,在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法庭,由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河水乡,生态齐河。近年来,齐河县坚持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为牵引,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安全,集中开庭审理一批涉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屏障。
“我们成立了以‘黄河生态’命名带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介绍,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与县人大创新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与齐河县人民检察院、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局签署“四方协议”。截至目前,该法庭共审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178件。
违法行为需要严惩,污染问题更要立即解决。本着“治理优先、惩罚威慑”的原则,齐河县人民法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植入环境资源犯罪处置中,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前已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调解处理。被告与生态环境修复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并将生态修复费用全部缴纳至专设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提存账户,待修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作为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予以支付。据了解,在此前审理办结的11起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中,8处污染土地已全部修复完毕,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为进一步加强协作,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齐河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探索建立“3+1”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人大监督工作同司法工作的有机融合。“加入联络站后,我参与了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一起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前调解、旁听庭审,并以此为案例,提出对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讲的建议,被法庭采纳。”齐河县人大代表、山东纵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春钰说。截至目前,齐河县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共开展普法宣传、案件调解、旁听庭审、听证磋商、案卷评查等活动1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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