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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风险新标准出台

发表于 2024-7-24 17:02: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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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细化判定要求(引题)

防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风险新标准出台(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北梦原)近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指导各地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新风险、解决新问题。

2016年,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以下简称《判定指南》),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了个别条款理解不精准、针对性不突出、主观扩大认定等情况。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相关部署要求,此次,交通运输部在原《判定指南》基础上组织研究制定了新的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维持原《判定指南》框架结构不变,从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安全设施配备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五个方面规定了25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主要修订包括:增强标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修改完善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可操作性不强的相关内容。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消防控制室、中心控制室和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等细化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要求。突出防范新风险、解决新问题,重点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高风险作业区域人员行为管理、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动火作业等方面补充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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