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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考核的“软”思考
抚顺石化石油一厂 赵旭东
据报,某企业对一线三违人员的罚款施行“返还”制度,只要三违人员受处罚后连续6个月内不再发生三违现象,就会拿回自己被考核的钱,该制度施行后,违章、违纪率明显减少。员工说:“我们拿回的不仅仅是被罚的奖金,更多的是拿回了自己的尊严。”小小的变化便实现了由简单的罚款考核向激励帮教的人性化转变,这触发了我们对考核制度如何做到以人为本管理的思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罚款、考核是督促员工按照规章制度统一行动和工作的手段,违反规章接受处罚、考核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基层一线员工对处罚的执行却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抱怨:有些制度出台后不符合生产实际,执行后一改再改,处罚标准一变再变,使得员工无所适从。有些人员抓考核只用罚款来解决,通常是只见处罚通知不见人,认为“重罚”是一切问题的解决之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也有些管理人员特别是一些班组长对制度的执行不能一视同仁,关系“近”的就能逃过处罚,管理有失公平。
如此这般的处罚背离了考核的初衷,容易激发员工的不满情绪,引发员工对着干的逆反心理。同时也使员工产生上班似乎就是围绕制度干的思想,结果是干工作畏手畏脚,不敢超越制度半步,削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对三违人员必须实行处罚,但处罚、考核的目的是从深层次上触动了员工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如果在考核管理中,能多点“人性化”,多点“以人为本”,通过“攻心”,给予了员工知错改错的机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违章现象,让其他员工引以为鉴,使三违不再有发生的“土壤”,才真正的达到了处罚、考核的目的。如何将处罚、考核制度人性化,让员工乐于接受、自觉遵守,是企业如何实现以人为本管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