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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总印发意见深化全省创新工作室工作

发表于 2024-8-14 23:41: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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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传统手工艺大师创新工作室工作的意见》,采取举措深化全省创新工作室工作。

意见明确,到2026年年底,各级工会创建的创新工作室总数超过5000家,其中省级创新工作室总数达到1000家,形成以省级创新工作室为引领、以市级创新工作室为中坚,基层创新工作室蓬勃发展的工作格局;积极建设覆盖市县、行业的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创新工作室联盟体系,建立一批示范作用显著的工作室联盟;聚焦推动新质生产力,发挥创新工作室创新平台作用,围绕高端装备、现代技术等勇于创新创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技能和人才支撑。

意见指出,要深化创新工作室建设。要发挥工作室创新职能,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五小”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要加大创新工作室指导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创新工作室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非公企业对创建创新工作室的认识,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创建符合单位实际的创新工作室,建立行业示范效果显著的工作室联盟。

要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要丰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融入省总“大宣传”格局,搭建创新成果推介矩阵,充分利用“五小”创新大赛及其线上线下展示等平台,全力推动创新成果在本产业、本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应用。要打通创新成果转化通道,要为创新工作室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专利等专业服务,打通创新成果转化绿色通道;要鼓励创新工作室和创新成果积极参与各级成果展示活动,推荐优秀创新成果参加发明创新大赛,促进创新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

要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培养。要加强创新工作室带头人的培养,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积极培养徒弟和后备力量。

要加强创新工作室管理。要做好命名管理,由省总对上报创新工作室进行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对评审考察合格的创新工作室统一命名挂牌。要健全本级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实行带头人负责制。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创新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要明确退出机制,省总工会将定期对省级创新工作室组织考核复评。

要做好创新工作室的保障。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要注重宣传引导,不断总结创新工作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广,持续扩大创新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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