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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为?大刑动!

发表于 2024-8-17 11:20: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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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一男子因伙同他人非法捕杀雉鸡、蒙古兔等野生动物而获刑。海外代购、林中捕鸟、路边采花……生活中,你是不是做过一些事,自己也曾隐隐觉得不太对,但也并不觉得这事能有多大后果。事实上,有些行为,表面上看似微不足道,甚至被一些人视作“小事”,然而,一旦触犯了法律红线,其量刑之重可能超乎你的想象。今天,本报邀请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一起聊聊那些影响看似很轻、实际后果却非常严重的行为——

●林中捕鸟

  爱鸟却捕鸟,十年也可能!


  “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画眉鸟的鸣叫声婉转悠扬,富有韵味,素有“林中歌手”美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然而有人却想将其占为己有。

  2022年4月,李某某和梁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捕鸟网,在一处山区诱捕画眉鸟。捕完鸟在返程途中,二人遇到民警拦截弃车逃跑,民警现场扣押画眉鸟6只(其中活体5只,1只已死亡)。经鉴定,涉案的6只画眉鸟均属鸟纲雀形目噪鹛科画眉,总案值为3万元。

  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和梁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共6只,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被告人犯罪后的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认定李某某、梁某因非法猎捕行为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侵害,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处二人连带赔偿5000元。

  判决一出,引发关注,只是六只鸟,怎么就触犯刑法了呢?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张超强调,因为我国大部分城市的行政区域都是禁猎区,所以即便在自家院内逮麻雀也触犯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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