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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中拉合作推动双方人权发展

发表于 2024-9-12 07:09: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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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里约热内卢9月11日电 (记者 林春茵 曾静宁)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并发布《共同目标:中拉人权发展合作的现状与未来》智库研究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巴西弗鲁米嫩塞联邦大学法学院用中、葡、英三语联合发布。全文约2万字。报告分为“全球人权治理赤字呼唤中拉人权发展合作”“中拉人权发展、交流与合作回顾”“中拉人权发展合作的未来前景”三个部分,全面梳理了中拉人权发展合作状况,特别是多年来,中拉合作推动了双方人权发展。

  报告认为,中拉人权发展合作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植根在双方经济贸易、社会民生、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合作之上。

  报告指出,2022年,中拉贸易总额近5000亿美元,是2000年的35倍;自2012年以来,中国稳居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投资来源地。近年来,双方又在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新兴行业形成多项合作与共识,成为“全球南方”国家间的合作典范,为双方未来人权发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说,当前,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地区冲突、增长放缓、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各国人权保障构成威胁,全球人权治理赤字凸显,人权事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报告指出,近年来,中拉积极引领国际人权议题设置,主张全球人权治理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反对将人权作为单边主义和霸权行为的工具,支持联合国人权机构公正客观履职,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参与度、贡献度稳步提高。

  报告认为,中拉人权发展合作是“南南合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彼此人权进步,而且对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人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报告还建议,未来中拉人权发展合作应着眼于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人权交流互鉴,形成更多人权共识;二是反对人权问题工具化,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三是携手发展促进人权进步,成为“全球南方”人权发展合作样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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