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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6 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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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易出现的数字用法差错
1. 表示概数宜连用汉字数字。例如:
(46)这件工作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
例(46)中的“3、4个月”宜改为“三四个月”。数字连用表示概数要用汉字数字,不宜用阿拉伯数字,且中间不宜加顿号。
2. 五位数以上的数字要分节。例如:
(47)原市长挪用公款132万元,侵吞公款3220536元。
例(47)中的数字“3220536”宜写成“3,220,536”或“3 220 536”。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五位数以上的阿拉伯数字应分节。分节的好处是,能让读者很快看清数位。
3. 留意汉字数字“〇”的正确写法。例如:
(48)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例(48)中的“二〇一五年”宜写成“二〇一五年”。汉字数字“〇”是正圆形的,不宜写成阿拉伯数字“0”或英文字母“o”。
(作者曾任《语言文字报》主编,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用语规范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立法用语咨询专家)
来源:《秘书工作》 2016年0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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