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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 1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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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政治制度与对外交往
1. 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压迫和剥削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加入社会主义阵营,积极发展与不同类型国家的外交关系,通过出席国际会议发挥大国作用。
3. 新中国进行的积极外交活动为国家建设争取到有利的国际环境。
4. 1953年12月,中印两国就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举行谈判,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5.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它超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其包容性和开放性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为国际关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6.  “一边倒”既不意味着中国政府绝不同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交往,也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放弃独立自主,无原则地倒向苏联一边。“一边倒”方针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并不矛盾,因为它的最终目的是捍卫新中国的独立和主权。
7. 1954年4月,日内瓦会议召开,这是新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地位和身份参加讨论国际问题的重要会议。
8.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9.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它们初步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体系。
10.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在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的分类管理的干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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